「等大家願意拿起槍為台獨而戰,再來說台灣獨立建國。
現實是大家不願意當兵,你要獨立什麽?
先取得國際社會重新接納中華民國,
再來取得台灣人民的共識來考慮要不要更改國名。」
要讓國際社會接納我們?第一步,就是讓國會宣示:
「我們這個政府代表的是台灣人跟台灣,
我們承認對岸中國是個國家。」
這個動作,就是法理上的「台灣獨立建國」。
程序上只是叫國會正式對外更正說法而已,很簡單吧。
為什麼要這麼做?
因為我們的中華民國政府,現在對國際的宣稱是:
「我是代表中國跟中國人的政府,我是中國。」
所以我們要作的,就是重新告訴國際說:
「拍謝拍謝,我們醒了,我們知道自己是台灣,不是中國,
可以來討論一下交朋友的事了嗎?」
先讓政府醒醒,搞清楚自己是誰,別人才有可能開始承認你。
換句話說,
不是取得接納才來獨立,而是獨立本身就是取得接納的必經之路。
法理上的「台灣獨立建國」也就是國會宣示,
本身就是在國際交流程序上「取得國際社會接納」的第一步。
(我當然知道中國在外面的世界打壓,
但你自己都堅持把自己關在門內,是要怎麼處理門外的事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