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

選前文章:社會運動始於「政府帶頭不守法」。

 
柯文哲問連勝文要不要跟進公佈財務明細,
連勝文說:「法律沒有規定的事為什麼要做。」
 
這次電視辯論時連勝文被抓包,安排的提問者是他自己的競選顧問, 
連勝文說:「沒有規定說不能這樣做。」
 
看得出來,
只要符合利益 + 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,連勝文都會照做不誤。
連勝文跟國民黨一樣,
最愛搬法律跟規定出來,告訴你「要遵照法律、要守法」。 
 
問題是,國民黨真的會守法嗎?
當然是不會的。
 
事實上,就算有法律,他們也依然視而不見。
你知道馬政府上任以來已經違法幾千百次了嗎?
他們一向都是犯法完再硬凹的。
 
搞到最後,乖乖聽話守法、覺得守法就會有社會秩序和平的,
都是人民。
而帶頭踏法律紅線、打壞社會運作秩序,逼得勞工跟民間團體抗爭的,
都是政府。
 
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的,從一開始都是國民黨、跟他們執政的政府。
 
但他們還是會繼續指責你們這些暴民違法亂紀,
而一般的台灣人也一樣,覺得只要犯法就是不對,
不能衝立法院、不能衝行政院、不該包圍警察局。
 
甚至我講到包圍警察局,你就又覺得我太過頭了。
 
問題是,你有去正視過政府帶頭造成的問題嗎。
還是你覺得管好自己就好,怎麼做也沒用,
但反正不能包圍警察局就對了。
 
你不覺得,
這樣的我們,被教導要服從政府,被教得很徹底很成功嗎。
 
解決問題要孰先孰後啊,朋友。